(一)上级来文(除所领导亲收者外),均由学团办公室专人负责拆封
登记,附文件阅批卡后,由专人提出拟办意见,然后送主管学生领
导阅,再根据主管领导意见具体安排落实并存档。
(二)要文件应按照机密程度及传阅范围规定穿越,不得随意扩大范
围。收发、传递、保管、归档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执行,做到
切实行动。
(三)规定传阅的文件,阅后交办公室专人归档,其他人员不得扣
压或丢失,需用时,应履行借阅手续。
(四)各种发文须经主管学生领导签字,由学团办公室统一编号、存
档后方可发文。
(五)起草文件均用我A4纸,按格式写清内容,发文一律打印。
(六)拟订文件须符合规范要求,凡不符合要求的,由学团办公室提
出意见,待修改后再具体承办。
(七)上报或下发文件,统一由学团办公室专人负责报送。
韩朝学院
2005年11月1日 |